团的组织原则

发布人: 姚遥   发布时间: 2013-01-22    浏览次数: 230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行使职权,负责全团的日常工作。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全国铁道、全国民航、中直机关、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大型国有企业等都有团的省级及下属团的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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