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曾振华   发布时间: 2022-10-09    浏览次数: 840

各学院团总支、校院学生会: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聚焦广大同学普遍需求,甄选出服务思想成长、维护正当权益、助力学校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的为同学办实事项目,进一步活跃校园氛围,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团结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项目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时代步伐,把握青年学生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聚焦服务广大同学普遍需求,坚持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通过在全校学生会组织中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形成一批做的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更好地发挥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促使学生会组织改革“形神兼备”。

二、活动主题

我为同学做件事

三、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0月15日):各学院团总支、校学生会征集“我为同学做件事”项目方案,推选一个项目进入第二阶段评选,并提交项目策划书。

第二阶段(10月18日):现场展示和答辩(可结合PPT展示,时间5-7分钟),评委根据现场评分和项目策划书,评选优秀项目予以立项。

第三阶段(本学期):成果转化,优秀项目由校团委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学生会落地承办。

四、活动内容

项目内容设七个大类,分别是兴趣发展、思想引导、课业帮扶、权益保护、身心健康、职业规划和其他。学生会回归服务同学宗旨,要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的对象是“大众”而非“小众”,帮助解决的问题更多是“共性”而非“个性”。

五、活动要求

1.严格责任落实。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落实好对学生工作的直接指导责任,着力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和考核,抓好贯彻落实,把在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中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作为深化学生会改革、树立组织形象的重要载体,有力保障“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走深、走实、走心。

2.聚焦重点任务。各学生会组织和学生干部要找准在党的青年工作和群团工作中的定位,把握学生群体和学生组织特点,每年为同学做3件左右实事,涵盖服务思想成长、开展实践活动、帮扶困难同学、维护正当权益、助力大局发展、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通过工作内容、工作载体的系统化、品牌化、制度化,逐步形成体现学生特点、明确稳定的组织功能,与校团委的工作形成各有侧重、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3.务求活动实效。以“我为同学做件事”为主题,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生工作基础,分层分类设计和实施工作项目,坚持把学生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要大力宣传学生在服务同学的生动实践中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塑造联系服务同学的健康向上形象,进一步赢得广大师生、社会等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认可。

4.项目策划书请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wangpeng@zknu.edu.cn。项目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请进群。

 

共青团周口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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